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联播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城市通讯

《驻马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4-09-28 01:14:54 作者:佚名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9月24日,驻马店市召开《驻马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以及主要内容、亮点特色。《条例》已于8月3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通过,定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突出驻马店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精准立法,聚焦关键。《条例》以“短而精”为特点,全文仅34条,无章节划分,直击痛点,务求实效。责任明晰,链条完善。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协同监管职能,强调相关部门在电梯监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职责,细化使用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罗列电梯乘用人的禁止行为。强化维保,核心把控。针对维保环节的突出问题,《条例》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不合规维保行为,确保电梯运行质量。包括未按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保养,将其承揽的业务进行转包、分包,设置技术障碍、恶意低价竞争等。源头治理,质量为先。《条例》从电梯土建工程的防渗漏保修到供电标准的严格规定,再到备用电源的配置,全方位提升电梯使用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智能升级,科技赋能。依托智能化信息平台,实现对电梯全生命周期的智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同时,要求从事电梯相关业务的单位应当在首次开展业务前和相关信息变更时告知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实时上传相关数据信息。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gov.cn/2024/09-26/306766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交通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联播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环政通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联播网 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8002603号-98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北京中环政通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