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联播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城市通讯

《开封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时间:2024-10-09 23:21:19 作者:佚名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10月8日,记者了解到,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通过批准《开封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政府及部门职责、停车规划及建设、停车行为管理与服务等内容作出规定,引导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停车管理格局,推动破解城市停车难。

  《条例》优化停车供给结构。一是明确停车规划的编制主体及内容、年度建设计划的制定及实施责任。二是规定建筑物停车泊位配建责任,推动实现配建为主的停车供给格局。三是在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挖掘停车资源,鼓励建设立体停车设备等。四是规范道路停车泊位设置。

  《条例》明确停车管理权责义务。加强价格调控,引导释放停车资源,对停车场责任义务、停车规范等作出规定,对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停用、变更作出限制性规定。

  《条例》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一是规定制定或者调整停车收费价格、设置或者调整道路停车泊位等应向社会公示;二是规定停车场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无障碍停车泊位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三是规定老旧居住区、学校等区域,可在周边道路设置时段性免费临时快走泊位或者临时停靠区域;四是机动车免费停车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免收停车费。

  《条例》针对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停车乱象,规定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经营者应当规范用户的停车行为,及时清理、回收违法停放车辆和故障、破损车辆。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gov.cn/2024/10-09/307122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交通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联播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环政通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联播网 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8002603号-98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北京中环政通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