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10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的公示
时间:2024-10-14 22:09:52 作者:佚名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附件 |
1 | 新疆阿勒泰塔拉特铅锌矿采选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 阿勒泰地区 | 阿勒泰华通矿业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天辰创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2 | 鄯善隆盛碳素制造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硅用石墨质炭电极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 吐鲁番市 | 鄯善隆盛碳素制造有限公司 | 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
注:如在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sl/202410/d6bbd3b412754aeda03ed65d18929e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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