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加装电梯地方标准 系全国省会城市首个相关领域地方标准
时间:2024-10-19 01:30:03 作者:佚名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消息,10月15日,广州市地方标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正式发布实施。这是全国首个省会城市地方标准,内容涵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这一民生工程的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是目前国内体系最完备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
规范在确保不提高加装电梯“门槛”的基础上,着力补强安全规范要求,解决居民无障碍出行难题,并针对性提升形成具有广州地域特色的临路加装电梯、相邻建筑间距、住宅综合楼加装电梯等标准规范要求,推动构建广州地域特色标准体系。
规范内容涵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民生工程前期阶段技术评估、方案设计,中期阶段土建施工和验收、设备安装,后期阶段使用管理等全生命周期规范要求,致力构建系统完备标准体系,促进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规范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应占用规划和现状城市道路,包括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当规划道路近期不具备实施条件时,应结合现状道路使用和规划路实施情况合理确定方案。若是在街坊、居住区内加装电梯,不应降低原有通行条件,确有困难时占用街坊内道路后所剩余的公共通道宽度仅供人行和非机动车通行的不应小于1.5米,供机动车通行的不应小于3米,兼作消防车道时不应小于4米。
同时提出,电梯出入口不宜面向车行通道设置,且应于车行道之间预留出缓冲空间。若因条件限制需与车行通道相邻设置,应设防护栏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在车行道设置警示标识和减速带。
对于相邻建筑间距问题,规范明确,加装电梯井道或连廊与本交通单元内既有住宅建筑或相邻住宅建筑卧室或起居室主朝向窗户的正投影净距不应小于4米。据了解,国家对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邻建筑间距并无明确要求,广州此前执行的标准是不应小于6米,本次根据研究成果,参照国内城市的做法,结合实际进行了修改。
规范建议加装具有困梯自动报警的AI物联网监控设施及增设外线直拨电话,配备停电平层自救装置,每年进行至少1次救援演练等。
“小电梯”背后反映着“大民生”。广州从2010年起逐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截至2024年9月底,广州累计推动加装电梯批复通过18005台,建成15190台,惠及居民100多万人,审批和建成数量均居全国之首。
广州作为超大型城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面临着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加装电梯提升生活品质急切需求。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计,广州全市老旧小区住宅待加装电梯的存量10万余栋,集中在中心城区,居住群体多为老年人,加梯需求十分强烈。
原文链接:http://www.gd.gov.cn/gdywdt/dsdt/content/post_4508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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