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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彰力建材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案

时间:2022-03-26 12:14:02 作者:来源:

  

  

四川彰力建材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彰力建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322MA69DM5B9G
法定代表人 李建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环罚〔2021〕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 该公司施工运营期排放的场地冲洗废水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pH6~9的标准限值;骨料堆场未密闭,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等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48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9-2
处罚有效期 2021-9-17
公示截止期 2022-9-2
处罚机关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6991828551
数据来源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6991828551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备注  川环罚〔202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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