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水环境质量现状保持稳定
时间:2022-05-19 18:41:48 作者:佚名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近年来,锡林郭勒盟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响应并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水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水环境质量长期保持稳定。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十三五”期间,滦河大河口断面水质保持Ⅲ类,锡林河断面保持Ⅴ类以上,满足国家考核要求。进入“十四五”,全盟国控地表水断面数量由2个增加到4个,新增了乌拉盖河奴乃庙水文站断面(Ⅴ类)和滦河白城子断面(Ⅲ类),将锡林河断面控制类别由Ⅴ类提高到Ⅳ类;2021年,4个国控断面水质全部满足国家考核要求。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稳定。全盟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45个(其中城市级2个、城镇级15个、乡镇级14个、嘎查村级14个),均已获得批复。“十三五”期间,全盟被考核的锡林浩特市、二连浩特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稳定,满足国家考核要求。12个存在饮用水水源水质超标现象的旗县市(区)完成水质本底判定,扣除环境本地指标后,各地水源地水质均能够达到控制标准。水质监管方面,生态环境部门扎实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水源地环境评估和水源水质监测,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管控。住建部门监督供水单位结合本地区水质状况,针对性开展水质净化,确保水厂出水达标。卫生健康部门定期开展居民入户“水龙头”水质监控,确保居民饮水健康。三、水污染防治持续发力。一是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不断强化。13个旗县市(区)全部完成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定期开展执法“大练兵”及执法专项检查,提升执法效能,为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机制保障。二是入河排污管控持续从严。定期对全盟14个入河排污口开展排查整治,封闭1个、安装视频或在线监控2个。三是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成效明显。全盟现有13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脱氮除磷提标改造,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环评批复、排污许可和在线监控标准统一,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四是工业园区污水实现集中治理。目前已建成3家园区污水处理厂,依托城镇污水厂处理废水的园区均完成可依托性评估论证。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sthjdt/zzqsthjdt/202205/t20220513_2055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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