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 2020-06-19 )
时间:2021-03-10 09:10:57 作者:来源:
沪住建规范〔2020〕9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延长《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2015年5月25日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沪建管〔2015〕355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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