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第189号)
时间:2021-03-10 09:00:27 作者:来源:
晋建质函〔2021〕189号
各市住建局,晋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各甲级勘察设计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勘察设计行业的作用,保障我省勘察设计质量,我厅拟建立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专家库专家将参与全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标准规范等编制审定工作、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重要工程勘察设计专家论证、全省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等工作。现就推荐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技术专家库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省甲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技术人员。
二、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工作严谨,能熟练使用电脑,胜任政策咨询、评优评审、检查调查等工作;
(三)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五)主持过多项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
(六)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工程师资格;
(七)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八)本人愿意且所在单位支持参与全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标准规范等编制审定工作、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重要工程勘察设计专家论证、全省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等工作。
三、推荐要求
推荐单位应于2月20日前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提交以下材料,省厅将根据申报材料择优选取专家。各市主管部门要配好做好专家申报组织工作。
(一)《勘察设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扫描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二)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电子版); (三)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专著等有关材料(电子版);
(四)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联系人:牛文涛、黄慧芳
电 话:0351-3580082
邮 箱:sxzlaqc@126.com
附件:1.勘察设计专家申请表
2.勘察设计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18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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