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心推进自愿缴存灵活就业人员享“福利”
时间:2021-04-15 12:57:41 作者:来源:
随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中心”)开展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无单位帮助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也能享受到低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福利”了。
据介绍,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南宁市灵活就业居住,且现未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各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可自愿缴存。提取可通过南宁中心个人网厅自助办理,也可到城区营业部或当地县管理部办理;申请贷款可到南宁中心贷款服务部或当地县管理部办理。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3.22 凌剑伊
上一篇:春节不停工,力争“开门红”
下一篇:马鞍山中心多项业务实现全天候办理
最新信息
- 2025-09-3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专题讲座
- 2025-09-29全国政协办公厅 中共中央统战部 国务院侨办 国务院港澳办 国务院台办 中国侨联联合举行国庆招待会 王沪宁致辞
- 2025-09-29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召开2025年干部任职、廉政谈话会议
- 2025-09-28丁薛祥同俄罗斯副总理诺瓦克共同主持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5-09-282025年度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规业务知识培训班在桂林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