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扎实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时间:2021-04-15 12:13:59 作者:来源:
2020年11月以来,淮北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周密部署、科学安排,扎实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排查257938户,完成率72%。其中用作经营性自建房13710户、非经营性自建房237606户,非自建房6622户。初判存在安全风险1096户,其中用作经营性自建房23户、非经营性自建房1070户,非自建房3户,全市已整治29户。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该市高度重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出台《淮北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并成立分管市长为召集人的淮北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县区相应成立机构,开展动员培训,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是强化沟通协调。了解掌握县区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与省厅以及信息平台技术开发单位沟通,帮助县区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与市场监管、宗教事务、教育等成员单位沟通配合,形成相互配合、共同协作的良好局面。
三是加强督查调度。加强日常调度,每日对县区排查整治进度进行通报。今年2月24、25日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带队对县区开展督查,抽查部分镇、村录入情况、进展情况及整治效果。
四是严格安全鉴定。村级逐户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提出初步鉴定意见;镇现场进行核实核验;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鉴定,区组织质监、安监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依据住建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逐户开展安全鉴定。
五是确保整治到位。经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下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告知单,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制定整改台账、整治措施,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时限。加强督促落实,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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