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恶臭污染物现场嗅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2023-11-10 19:27:39 作者:佚名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省恶臭污染物现场嗅辨监测技术要求,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恶臭污染物现场嗅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3年1月6日前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正式回复。
附件2《恶臭污染物现场嗅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docx
附件3 《恶臭污染物现场嗅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2月7日
(联系人: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马光军,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 汪晨;联系电话:18951651440,025-58527557;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98号,邮编210019)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su.gov.cn/art/2022/12/8/art_89507_10701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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