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2023-11-10 19:39:27 作者:佚名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2年7月14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和电子版)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盖章反馈。
3-《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pdf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张静,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100号,邮编:210019,电话:025-69586563,15850518144,邮箱:zhangjing@jshb.gov.cn;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梁军,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邮编:210036,电话:15366181987)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su.gov.cn/art/2022/6/14/art_89507_10490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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