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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商请推荐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人选的函

时间:2024-03-30 01:28:02 作者:佚名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及《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有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现商请推荐新一届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入选评委库专业类别

  入库专家的专业类别为生态环境工程类有关专业。具体为:

  (一)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包括生态环境监测新技术、新仪器、新方法的研发与应用;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编制、样品采集、检测分析、数据处理、报告编制、质量管理;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及环境质量预报预警;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与维护等技术工作。

  (二)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包括水、土壤、大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电离辐射与电磁辐射、放射性废物等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应急处置;固体废物、能源和资源的综合利用;环境污染治理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发及转化应用;生态环境质量基准及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研究和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研究、生态环境影响研究;生态保护和修复技术研究及转化应用;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评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环境监理、环境认证、清洁生产审核、排污许可、生态系统价值核算等技术工作。

  (三)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包括生态环境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生态环境规划;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相关方案编制;环境污染源管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辐射环境管理、气候变化环境管理、环境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管理、环境信息化建设及管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生态环境项目准入管理、生态环境科学技术普及等技术工作。

  二、入选评委库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具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在本地区本领域有较高影响力。

  (三)具有生态环境工程领域有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长期从事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

  (四)身体健康,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五)2026年12月31日前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在职在岗。

  (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有诚信缺失、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推荐。

  三、推荐办法

  有关单位根据本地区、本单位专业技术队伍状况,按个人填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方式推荐报送。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请有关单位充分认识开展评委库组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真正将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优、群众评价好的优秀专家推荐入库。

  (二)严格条件,确保质量。有关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推荐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推荐工作的公信度。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推荐资格。

  (三)明确时限,按时上报。请有关单位于2024年4月12日前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人选推荐表》(盖章扫描件)、正高级职称证书(扫描件)、《专家库基本信息表》(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49030103@qq.com。以上材料分类单独扫描成3个PDF,不要合在一起扫描。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人选推荐表

  2.专家库基本信息表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机关党委人事处付永昌

  0871-64154038)


原文链接:https://sthjt.yn.gov.cn/zzjg/zzjgzcps/202403/t20240326_237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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