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私自搭盖场地,面积达50多平,饲养鸡鸭恶臭扑鼻,同时也破坏耕地,违规将耕地硬化,影响复耕。鸡鸭产生的恶臭及噪音污染周边邻居。
时间:2024-04-27 04:35:30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您好!您反映的泉港区私自搭盖场地,面积达50多平,饲养鸡鸭恶臭扑鼻,臭气熏天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规模以上养殖场监管,根据《福建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畜禽规模养鸡、鸭场为肉鸡年出栏50000只以上,肉鸭年出栏2000只以上;所以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第十三条规定“依法对本市农业资源保护、农业生产污染防治以及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直接污染或者破坏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规模以下养猪、鸡、鸭场由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监管。建议向农业农村部门反馈,或者拨打便民服务热线电话“12345”反映。
原文链接:https://sthjt.fujian.gov.cn/zwgk/wjjd/hygq/202404/t20240425_64397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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