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举行油气和“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启动仪式
时间:2024-05-23 02:56:47 作者:佚名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近日,河北省油气和“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启动仪式在石家庄市举行,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法院、河北省通信管理局、河北省广播电视台、石家庄市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油气和“三电”企业代表在现场参加活动,全省其他地市同步开展相关活动。
此次宣传月活动以油气和“三电”设施安全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安防要点为重点,旨在通过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油气和“三电”设施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防范的浓厚氛围。
活动现场,公安民警和有关单位、企业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受理举报等多种形式,向群众介绍做好油气和“三电”设施安保工作的重要意义,号召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群防群治,积极提供涉油气和“三电”设施违法犯罪线索。期间,全省共设立集中宣传点15处,制作宣传展板83块,悬挂宣传条幅59幅,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品1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疑问27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效果。
近年来,省公安厅切实发挥省油气、“三电”安保联席会议牵头作用,组织各地、各成员单位深入开展油气管道、“三电”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打孔盗油、破坏“三电”设施等违法犯罪,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有力提升了全省油气和“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水平。
不懂什么是油气和“三电”设施,小编带各位小伙伴进一步了解;
什么是油气设施
(一)管道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集油站、集气站、输油站、输气站、配气站、处理场、清管站、阀室、阀井、放空设施、油库、储气库、装卸栈桥、装卸场;
(二)管道的水工防护设施、防风设施、防雷设施、抗震设施、通信设施、安全监控设施、电力设施、管堤、管桥以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
(三)管道的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杂散电流排流站等防腐设施;
(四)管道穿越铁路、公路的检漏装置;
(五)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
什么是“三电”设施
“三电”设施是指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包括电力部门的变压器、输电线路和用于支撑输电线路的铁塔、电杆;通讯部门的光缆线、电缆线和用于发射信号的基站、储电池等内部设施;广播电视部门的电缆线、闭路线、基站、供电器等设施。
破坏油气、“三电”设施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原文链接:http://www.hebei.gov.cn/columns/9993590d-8dc9-4c8e-9f27-4ca8856dd1d4/202405/20/86d71b20-7875-41fc-8f03-ee18ab62856a.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省国动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
最新信息
- 2025-09-3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专题讲座
- 2025-09-29全国政协办公厅 中共中央统战部 国务院侨办 国务院港澳办 国务院台办 中国侨联联合举行国庆招待会 王沪宁致辞
- 2025-09-29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召开2025年干部任职、廉政谈话会议
- 2025-09-28丁薛祥同俄罗斯副总理诺瓦克共同主持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5-09-282025年度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规业务知识培训班在桂林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