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医保
时间:2024-05-23 04:24:46 作者:佚名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4月22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近日,省医保局实现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医保,为新生儿尽快参保和享受医保待遇提供了便利。
按照“最少必须”原则,最大程度精简办理所需证明材料,从源头上打破新生儿参保需要身份证或户口簿的限制。实现以出生医学证明为身份标识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将经办窗口延伸至定点医疗机构,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按照“不受户籍地限制、自愿申报参保地、各级经办人员及时审核”的流程要求,将新生儿参保登记纳入医保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事项,有效解决了新生儿家长垫付医疗费、往返奔波办理参保等问题。
原文链接:http://www.qinghai.gov.cn/msfw/system/2024/04/23/03004244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9-3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专题讲座
- 2025-09-29全国政协办公厅 中共中央统战部 国务院侨办 国务院港澳办 国务院台办 中国侨联联合举行国庆招待会 王沪宁致辞
- 2025-09-29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召开2025年干部任职、廉政谈话会议
- 2025-09-28丁薛祥同俄罗斯副总理诺瓦克共同主持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5-09-282025年度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规业务知识培训班在桂林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