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6月起施行
时间:2024-05-25 11:29:29 作者:佚名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5月23日,自治区人社厅发布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6月1日起施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属地人社部门核定工资保证金存储数额,在经办银行开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或办理保函。
据介绍,工资保证金是指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在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凡在宁夏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城市园林绿化等各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均应遵守实施办法。
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具体标准如下: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工程施工合同额的2%存储工资保证金;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同一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有2个(含2个)以上在建工程的,每个项目可按工程施工合同额的1%存储工资保证金;单个工程施工合同额高于2亿元(含2亿元)的工程,工资保证金按上限400万元存储;单个工程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含300万元)的工程,且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一年内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可免除该工程存储工资保证金。(记者 裴艳)
原文链接:https://www.nx.gov.cn/zwxx_11337/zwdt/202405/t20240524_454870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9-3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专题讲座
- 2025-09-29全国政协办公厅 中共中央统战部 国务院侨办 国务院港澳办 国务院台办 中国侨联联合举行国庆招待会 王沪宁致辞
- 2025-09-29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召开2025年干部任职、廉政谈话会议
- 2025-09-28丁薛祥同俄罗斯副总理诺瓦克共同主持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5-09-282025年度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规业务知识培训班在桂林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