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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在内蒙古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解读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定(试行)》

时间:2022-05-07 16:33:15 作者:来源:

  

  伴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也取得了可观的成绩。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近年来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协作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逐步强化全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重大改革决策部署。2022年1月,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定》)并印发实施。4月26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应邀做客内蒙古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结合目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对《工作规定》的制定目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工作亮点等进行了解读,并简要介绍了全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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