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2022年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并印发实施
时间:2022-05-12 19:38:05 作者:来源: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给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2年内蒙古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2022年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并印发实施。根据该方案中要求,2022年呼和浩特市污染源监测均为执法监测,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各旗县区、开发区分局开展执法监测。并在完成执法监测工作5个工作日内,由各分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完成数据填报。除“2022年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名单中所列排污单位及监测项目外,如需对其他排污单位及项目开展监测时,由各监管部门按照监管需求及时组织开展执法监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要求,完成全年监测任务和数据上报工作。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9-3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专题讲座
- 2025-09-29全国政协办公厅 中共中央统战部 国务院侨办 国务院港澳办 国务院台办 中国侨联联合举行国庆招待会 王沪宁致辞
- 2025-09-29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召开2025年干部任职、廉政谈话会议
- 2025-09-28丁薛祥同俄罗斯副总理诺瓦克共同主持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5-09-282025年度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规业务知识培训班在桂林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