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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辖区企业帮扶指导排污单位进行 自行监测工作

时间:2022-05-12 19:15:27 作者:来源: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帮扶指导,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为环境管理提供精准、可靠的监测数据支撑。依据相关要求,梳理辖区内排污单位名单共计30家,均上传了自行监测年度方案,上传率达到100%,其中重点管理9家,简化管理21家,发证企业公布率月均达90%以上,覆盖21个行业类别。排污单位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微信、电话耐心指导企业,纠正监测方案编写不严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如监测频次、监测日期、监测点位图漏传或误传等问题,切实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规范自行监测行为,让自行监测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自行监测的作用,真正让自行监测“测起来”“管起来”“用起来”,给环境管理提供精准可靠的监测数据支撑,也对公众全面了解企业环境信息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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